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
我的紅照相機
「留住溫度,速度,溫柔和憤怒,凝住今日,怎樣好...」
每次聽到陳奕迅的沙龍,定想立即拿起兩年前買下的照相機。
這一部照相機,是今年的生日禮物。當年就是聽著陳奕迅的沙龍,令我陶醉,漸漸被沙龍這名稱所吸引。得知有「沙龍照」的東西後,開始想有自己的照相機,拍下自己身邊的一事一物。
這一部照相機功能不多,像素亦不太高,絕對稱不上專業,但它卻是我人生一個少少的轉捩點。有一次假期,我大膽的到效外拍攝。倒是第一次拿著照相機,對它的運作毫不熟悉,獨自摸索及嘗試基本操作下,總算拍下第一張了。可惜,沒對焦又手震,一片濛濛。
曾經看到一張照片是部份對焦,於是向朋友了解方法後,去親身嘗試。選擇摸式,按下要對焦的部份,「唧喳」,喔!第二張相片出生了!隨這輕奮和好奇的心情,什麼連拍,手動對焦,較長攝影距離,通通都去試了。
但畢竟是新手,曝光,沒有對焦的情況仍不斷發生,照片沒美感亦帶有滿足感。漸漸那愛拍照的熱誠減退。朋友鼓勵我不要輕易放棄,說拍得一手好照不是一夕一直的。我馬虎的回應,低低頭急步行回家,畢竟我覺得毫無技術的拍攝者拿著一部照相機,會讓人大笑罷。
於是,我定下決心,在攝影方面再下苦功。買更多關於攝拍的書,上網找一些高評價的攝影師的自述,相片作參考,希望從中領會到技巧。重新拿起那部照相機的一刻,雖自覺有點慚愧,不過以後,我可是繼續為自己的標目奮鬥呢。
我先從家中開始練習,以家裡的傢俱,房間,書本為「對象」,從遠到近,光到暗,上到下,不斷嘗試,因我堅信「練習造就完美」。我把每日較好的幾張相放到網誌上,給相片加上注釋後,會打上日後要注意的地方。完成一篇日誌後,看看書桌旁的那個照相機,從心裡微笑起來。兩個月後,終於能拍出比較滿意的相片。
至此之後,我攝影的地點會在效外之外,繁華熱鬧的石屎森林,平平無奇的單車徑,能一覽無遺整個維港的山頂,能仰視藍天的青草源,能見到黑夜的景像的街燈旁,能目擊日出日落的山上。終於我敢到處拍照了,不是拍攝技術高了,而是我明白到,真正愛拍攝的人是不在意別人的眼光。
從我的面書看到這兩年的生活照,我看到自己的成長,更要感謝網誌頂位的那張圖片裡的東西--伴我兩年的照相機。我幸運這一年它沒有壞弄,每日都伴我遊歷世界,以記事本的方式,替我記下每日所發生的生活點滴。如果說我的網誌是我的自述,那那個照相機就是的這兩年的寫照。
「拍着照片,一路同步,坦白流露,感情和態度..」喔,它還記下了我的感情,是一生中不會忘記的好伴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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